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
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。
本文件按上述三项分别列明,并补充内容审核、日志、应急、组织与举报等配套制度。
总则
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金鼎佳烨广告有限公司运营的问愈官方网站(wenyucare.com)及问愈小程序软件。 公司对本站及本产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负主体责任,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一、网站安全保障措施
1.1 网络与系统防护
- 网站部署于境内合规云服务商,接入层部署 Web 应用防火墙,开启 SQL 注入、跨站脚本、恶意爬虫等防护策略;
- 服务器仅开放必要端口,管理端口限制来源 IP,禁止公网直接访问数据库;
- 操作系统与中间件按厂商公告及时修补高危漏洞,补丁上线前经测试环境验证;
- 全站启用 HTTPS,采用 TLS 1.2 及以上协议,禁用弱加密套件,配置 HSTS。
1.2 可用性与备份
- 静态页面通过 CDN 分发,源站多可用区部署,单点故障不影响访问;
- 数据库每日全量备份、每小时增量备份,备份文件异地保存,保留不少于 30 天;
- 每季度开展一次备份恢复演练,验证备份可用性并留存记录。
1.3 账号与权限
- 后台管理账号实行实名制,一人一号,禁止共用;
- 强制口令复杂度与定期更换,关键操作启用二次验证;
- 按角色授予最小权限,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 24 小时内回收权限。
1.4 安全测评
-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,出具报告并跟踪整改;
- 新功能上线前完成安全评估,未通过评估不得发布。
二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
2.1 保密范围
下列信息属于保密信息,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提供、传播或用于非工作目的:
- 用户个人信息与健康记录数据;
- 系统架构、源代码、数据库结构与密钥;
- 安全策略、漏洞信息、应急演练记录;
- 未公开的经营数据与合同信息。
2.2 人员保密义务
- 全员签署《保密协议》与《个人信息保护承诺书》,保密义务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继续有效;
- 接触用户数据须经审批并登记,操作全程留痕;
- 禁止将数据导出至个人设备、个人网盘或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外发;
- 违规泄露的,按制度追责;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
2.3 第三方管理
- 云服务、短信、支付等服务商须签署数据处理与保密协议,明确数据处理目的、期限与安全责任;
- 接入前评估其安全能力与合规资质,接入后每年复核一次;
- 未经用户单独同意,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个人信息。
三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
3.1 收集与使用
- 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与诚信原则,仅收集实现功能所必需的信息;
- 健康记录、用药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,收集前取得单独同意;
- 不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信息,不基于健康信息进行营销推送或差别化定价。
3.2 存储与传输
- 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;
- 传输采用 HTTPS/TLS 加密,存储对敏感字段加密,密钥独立管理;
- 存储期限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,超期删除或匿名化。
3.3 用户权利保障
| 查阅与复制 | 「我的 — 数据主权」查看全部记录,或申请副本 |
|---|---|
| 更正与补充 | 直接编辑记录与个人资料 |
| 删除 | 逐条删除;注销账号后统一删除 |
| 撤回同意 | 「我的 — 隐私设置」逐项关闭 |
| 数据可携带 | 导出结构化文件 |
| 访问日志 | 查看数据被访问的时间、主体与用途 |
| 注销账号 | 提交申请后 15 日内完成删除 |
3.4 权限分级
- 个人健康记录默认仅本人可见;
- 家属代录:可由一位家人代为录入记录,代录内容与本人记录汇入同一条时间线;
- 数据导出、访问日志查看与账号注销仅限本人操作,需通过二次身份核验;
四、信息内容审核制度
- 官方网站为静态介绍页,内容由公司统一编写、法务与业务双人复核后发布,不设用户发布入口;
- 建立违法违规关键词库与样本库,覆盖政治有害、淫秽色情、赌博诈骗、医疗广告、虚假健康信息等类别,每月更新;
- 发现违法违规内容,立即下架并保存记录;涉嫌违法犯罪的,24 小时内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;
- 不发布、不转载新闻信息,不提供视听节目服务,不从事需前置审批的业务。
五、日志留存与审计
- 依法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 6 个月,包含登录日志、操作日志、访问日志与安全事件日志;
- 日志采用只追加写入,防止篡改,日志访问行为本身亦被记录;
- 每季度开展一次权限复核与日志审计,形成书面记录留存不少于 3 年;
- 依法配合公安机关、网信部门、通信管理部门的依法查询与调查取证。
六、应急处置预案
6.1 事件分级
| 特别重大 | 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、核心系统被入侵、网站被篡改发布违法内容 |
|---|---|
| 重大 | 部分用户数据泄露、服务中断超过 2 小时、遭受持续攻击 |
| 一般 | 局部功能异常、单点故障、可疑但未成功的攻击 |
6.2 响应流程
- 发现与报告: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后 30 分钟内上报安全负责人;
- 处置:立即隔离受影响系统、阻断攻击源、修复漏洞、恢复数据;
- 告知: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的,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,并以短信、站内消息告知受影响用户;
- 复盘:事件处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出具复盘报告,落实整改;
- 演练: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,演练结果纳入年度安全评估。
七、组织架构与责任人
| 网络安全责任人 | 公司管理层成员担任,对网络与信息安全负总责 |
|---|---|
| 信息内容审核岗 | 负责官网内容的审核与处置 |
| 技术安全岗 | 负责系统防护、漏洞修复、日志审计与应急响应 |
| 用户服务岗 | 负责用户咨询、举报投诉与个人信息权利请求受理 |
| 应急联络 | 7×24 小时值班电话,确保随时响应主管部门要求 |
八、举报与投诉受理
| 受理渠道 | 客服邮箱 2573316472@qq.com / 客服电话 137 1866 9916 |
|---|---|
| 受理范围 | 违法违规信息、侵权内容、个人信息权利请求、服务投诉 |
| 处理流程 | 受理登记 → 核实取证 → 处置(删除/限制/移交) → 反馈与归档 |
涉及未成年人、涉医疗误导、涉个人隐私泄露的举报实行优先处理。
九、培训、考核与追责
- 新员工入职须完成信息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培训并通过考核;
- 全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合规培训,覆盖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与内容审核规范;
- 信息安全指标纳入绩效考核,发生责任事故的按制度追责。
十、制度生效与修订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公司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解释与修订。 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时及时更新,并在本页面公布。
| 制定主体 | 北京金鼎佳烨广告有限公司 |
|---|---|
| 联系邮箱 | 2573316472@qq.com |
| 联系电话 | 137 1866 9916 |
| 通讯地址 | 北京市通州区幸福艺居小区10号楼5单元501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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